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文昌市消防救援支队2月10日发布相关公告,拟采取6条措施,方便企业办事。
6条措施具体包括:实行“不见面办理”。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xfwsfw.119.gov.cn)进行网上申请办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网上送达。
执法结果免费快递。对于消防监督执法结果的法律文书,可以根据当事人需求,通过物流快递将结果送达当事人,所需费用由消防救援机构承担。
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物资生产单位和其他涉及民生保障的单位、个人,出现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当场整改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口头责令改正;对于符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不予处罚情形的,依法给予不予处罚的决定。
延长隐患整改时限。疫情防控期间,火灾隐患无法在时限内整改完毕的单位和个人,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火灾隐患整改时限。
免予缴纳滞纳金。对于被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个人,当事人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免予缴纳滞纳金。
容错办理行政许可。药店、农贸市场、超市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以先投入使用、营业;投入使用、营业之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消防安全许可。
原标题:文昌消防采取六条措施方便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