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对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整治的通告

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

疫情防控期间,各管理单位对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和采取了诸多有力措施,但部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漏洞,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控制室值班人员短缺、消防车通道占用、封堵,消防设施停用等现象。为进一步推动小区消防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出现封堵。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对本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全部打通,并进行标识化和划线,同时,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基础加大各小区出入口人防措施,确保发生火灾后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物业管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同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三、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与有消防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并要对本小区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四、火灾隐患排查。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大组织本小区网格员、楼长对本小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主要针对走道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或者拆除),应急照明是否好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等,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拿出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明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闭环管理。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要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停放和充电管理。

五、加强实战演练。各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要组织人员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防护装备,加强实战演练,确保初起火灾的扑救。

六、消防宣传。各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本小区橱窗、电梯、宣传栏、电子屏、业主微信群等方式方法,开展用火、用电、用气、逃生等安全提示宣传,进一步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通告下发后,所有物业单位及业主委员会要迅速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大队将对各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视人民生命财产而不顾的物业和管理单位将从严、从重处罚。

全区居民如发现火灾隐患的,可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各管理单位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清楚的可拨打0359-6382005或13453377794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闫文斌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